沒專業沒時間散戶難賺錢,投資基金最省時省事
據聞,台北市正在研議取消幾條道路內線道「禁行機車」的限制。朋友問我的看法,我覺得未嘗不可,但必須有配套措施。我曾在美國住過8年,也是在那段期間學會開車;回到台灣後卻有好長一段時間不敢開車上路,因為相較之下,台灣的交通狀況真的很亂,而主要亂源之一,就是機車亂鑽亂竄。我的觀察是,騎機車的人會這麼胡亂來,和相關的管理有關。
現行的規畫和管理是,過紅燈時,機車可停在停止線後的機車停止專區內,而這個專區又畫在汽車停止線之前,所以只要紅燈亮了,在汽車依次停下時,還可以看到機車一部部穿梭在兩車之間,往前擠到那個專區,等綠燈一亮,就搶先飛奔而去。
更離譜的是,有些騎士為鑽到最前頭還會跨越雙黃線騎至對向車道,視交通法規如無物,也不怕有可能被對向來車撞上。所以,如果要取消「禁行機車」限制,我認為配套措施是加強取締違規行車,同時鼓勵開車族以行車記錄器錄下機車違規影像向相關單位檢舉,並發給獎金。
但最重要的,是要讓機車騎士有自覺,自己騎的是「車輛」。2007年12月,當時還是總統參選人的馬英九,曾向新店地區的原住民說了一句名言:「我把你當人看」。我覺得主管機關應該要向機車族說:「我把你的車當車看」。
也就是確認機車和汽車一樣,要遵守所有的交通法規,規規矩矩的走在車道裡,若要變換車道就要注意左右方車道是否有足夠的空間及周遭車輛的車速,並像汽車那樣先打方向燈。同時,取消機車的紅綠燈停止專區和二段式左轉待轉區,所有行車規範都和汽車一樣,碰到紅燈就老實的待在前車之後等著,不可再鑽、擠。
如果主管單位把機車當車看,機車騎士也自覺所使用的是「車輛」,把機車納入本該是常規的交通規範和秩序裡,這樣的配套措施,一點都沒有技術上或執行上的困難,就看相關單位有沒有正確的認知與決心。
談到這裡,我想到很多人在進行投資時,也因認知有偏差,成效不如自己所期待,甚至虧的很慘。機車之所以會常出事,亂鑽亂竄、行不由徑是主因,又欠缺自己是小車的自覺,常貼著公車、大貨車找縫隙,不管對方因車長車高關係會有視線的死角,運氣不好就碰上死劫。
@全文未完,閱讀完整內容請加入官網會員
《Money錢》成立LINE@官方帳號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