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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5歲孩童騎Ubike意外身故,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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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自行車傷害險的三不賠,須特別留意

在某個假日,張家一家四口打算在台北市市區趴趴走,平常都是以汽車為代步工具的張家,這次決定租借Ubike渡過休閒的假日,由於聽說Ubike現在只要登錄個人資料,就能享有「北北桃公共自行車傷害險」的保障,因此張家一家人都登入了個資,一家四口開始了他們的小旅行。但意外來的太突然,張小弟發生了車禍,受了傷必須住院,那公共自行車傷害險能給予什麼保障呢?又有什麼是不賠的呢?以下有三不賠做說明
 
什麼是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

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是屬於意外險的一種,保險契約條款提及:「有效期間內持本人之會員卡片租賃公共自行車,且於保障期間內因騎乘公共自行車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也就是被保人在騎乘期間,因意外事故導致身體受傷住院、失能或是死亡,才能給付保險金,特別注意的是若因疾病引起的突發事故是不承保的。因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或失能,保險金額最高理賠100萬元,若因受傷住院,傷害住院日額最高1000元。
 
  金額
意外事故身故保險金
未滿15足歲者,無身故保險金)
100萬元
意外事故失能保險金
(按比例給付)
最高100萬元
傷害醫療日額保險金 1000元
 
一卡對一人,非持卡本人不賠

只要本人持可租借微笑單車之悠遊卡或一卡通,於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登錄為會員,並輸入個人身分資料,且同意投保,就可以啟用傷害險,而保險費由市政府全額負擔,不用另外加費。但要注意的是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是採實名制投保,也就是說在登錄時,需提供與本人相符的資料,當發生意外時,傷者與租賃者資料如果不相符時,是無法獲得理賠的。假設某天張爸借張媽的悠遊卡租借自行車,不幸發生意外,導致受傷住院,但因傷著與悠遊卡內所登記的資料不符,張爸並不是那張悠遊卡的被保人,是無法申請理賠的。因此特別要注意一卡對一人,每張卡僅能登記一個被保人,並要留意所使用的卡片與系統登記的個資應為同一個人,不隨意拿別人的卡去租借自行車,這樣才可享有保障。
 
未滿15足歲,身故不賠

腳踏車是個很棒又休閒的代步工具,很適合整個家庭騎車出遊,父母帶著兒女到處晃晃,且腳踏車很好上手,小小年紀只要多加練習都能學會,但是若兒女未滿15足歲租借自行車,不幸發生意外,受傷需要住院,是可以申請傷害醫療日額保險金,但若是重大意外,導致身故,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付身故保險金的。保險契約條款有提及:「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因此未滿15足歲之孩童僅擁有住院日額以及失能的保障,但無身故的保障,須特別留意。
 
手術費用、醫療雜費,實支實付不賠

當意外發生,最擔心的就是嚴重到需要開刀動手術以及一些醫療雜費的支付,也是一筆不少的醫療費,這時就需要實支實付型保險來保障,但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是沒有包含實支實付部分,只有身故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和傷害醫療日額保險金,因此若不幸發生事故,造成一些小傷和擦傷,是不理賠的,但若受傷程度嚴重到需要住院,才能給付每日1000元的傷害醫療日額保險金。
 
出門在外都需要特別小心,有時不是自己不小心,而是別人的不注意,釀成意外發生。為了讓民眾騎乘公共自行車的時候更有保障,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市合力推出了「北北桃公共自行車傷害險」,至少讓租借者有一些保障,但有些地方還是需要特別留意,除了公共自行車傷害險,自身的風險規劃也要做好,才能讓自己的生活更有保障。
 

本文由財顧達人王永才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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