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當兵意外死亡,竟被判定自殺?從電影《與神同行》探討軍保死亡給付
《與神同行》在2017年底於台灣上映,以輪迴轉世為題材,結合一流演技派卡司、史詩般的奇幻場景、媲美好萊塢的震撼特效、驚險萬分的動作對決,以及感人催淚的劇情,成為台灣影史最賣座韓片。而在2018年8月8日於台灣上映的續集《與神同行:最終審判》受到全世界的關注。
劇情大綱
第一集的劇情重點,是以貴人金自鴻轉世所經歷的七場地獄審判,第二集則描述三位陰間使者江林、解怨脈、李德春即將帶領第49位「貴人」金秀鴻進行地獄審判,卻同時發現人間有一位家神,試圖把早該陽壽已盡的老人強留人間。陰間使者為了帶走該名老人,開始與家神展開激烈決鬥,而在這個過程之中,三位陰間使者千年以前的前世之謎也被一一揭開。
原來江林千年前是高麗大將軍的兒子,渴望繼承父業,解怨脈則是叱吒戰場的武士「白狼」,其真實身份為契丹遺民,為江林父親所收養。而德春則是當年較為弱勢的女真族少女,父母為解怨脈「白狼」所殺。三人於前世早有糾葛,江林感受到解怨脈日益成長的威脅,相當厭惡這個「弟弟」。而解怨脈又對德春父母之死感到愧疚,暗中背叛國家、偷偷幫助女真族德春藏匿。最終的悲慘結局,是三人在互相殘殺後,皆負傷死去。
如何計算死亡給付呢?
我們假設片中的金自鴻是義務役士官兵,保險基數為11635。死亡給付的定義:國軍官兵只要在參加軍保期間身故就可請領軍保死亡給付,而給付的標準又依作戰死亡、因公死亡或因病或意外死亡有不同的給付標準。若是因病或意外死亡(非因公)可領36個基數,則死亡給付約為41.8萬。
臺灣軍中是否曾經發生槍枝走火的意外?
可以申請國賠嗎?
2008年5月空軍士官蔡學良在靶場中槍身亡,軍方原以飲彈自殺結案,但蔡母質疑死因並訴請國賠。一審判定蔡是自殺。蔡母認為兒子死因不單純,長期抗爭,並赴監察院陳情,2010年6月監院公布蔡學良案的糾正案,指出靶場指揮官與督導官就靶場安全之維持,涉有違失,蔡母隨後提起訴訟,向空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
2012年12月高院認定蔡是在檢查故障步槍時,誤觸槍枝意外走火而死亡,並非自殺。由於軍方疏未注意及阻止蔡男接觸故障槍枝,但蔡擅取故障槍枝檢視,也違反安全規定,雙方應各負一半過失責任,逆轉改判空軍司令部須賠償蔡母1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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