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報廢3步驟 退保、退稅、拿奬金 省數萬元
過年前後是一向是車市旺季,不僅有促銷,還有年終奬金等,很多民眾會在此時購買新車,即日起只要舊車換新車一定要注意以下3個可以省錢的好方法。首先是2016年5月起5年內,配合政府舊車換新車貨物稅補助,汽車貨物稅5萬元、機車貨物稅4000元減免優惠。
再者只要將廢棄的汽車、機車,透過環保署登記合格回收業者,辦理老舊或廢棄車體回收,同時報廢牌照後,可向環保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的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
由於環保署也提供便民服務,過往申請程序加上人工審查,至少要5周才能收到獎勵金,現在只要掃描廢車聯單上QR Code,透過網路申請,就可以輕鬆申辦廢車回收獎勵金。
最後,民眾要注意舊車的保險是否已經辦理退保。因為一般汽車保險,大多包括「強制險」及「任意險」,「強制性」是政策保險,只承保車禍事故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的基本保障;「任意險」則是多數民眾為擴大保障範圍額外加購的車體險或第三人責任險等「任意」險。
如果車輛報廢要申請保險退保,一定要注意退保日期。因為「強制險」和「任意險」法源依據不同,「強制險」是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1條第2項第2款規定,「強制險」報廢的退保日會以車主所檢附之監理文件所載的報廢日期做為退費基準日。
至於「任意險」是依據「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第六條規定,「任意險」報廢的退保日要依照保險公司收到退保申請書的翌日起算,也就是說,如果車輛報廢沒有即時辦理「任意險」退保,有可能因而少退、甚至退不到錢。
國泰產險提醒,在辦法修正前,民眾如果有報廢車輛需求,仍應儘速至監理站辦理監理異動,並至保險公司辦理退保,以免壞了換新車的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