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蓉:五百萬元保障額度絕不妥協
約26年前,那是我踏入保險界的第1年,一天晚上我在床上冥想,內容是我躺在棺材裡,我的先生、兩個孩子站在一邊,感謝來參加告別式的親朋好友。告別式結束,一家人的生活回歸正軌,孩子要去學校上課,先生趕著上班,此時我開始思索:誰帶孩子去上課與接他們放學?誰準備食物給孩子吃?孩子回來後誰陪他們做功課……
我想得好真實,也想得好徹底,我發現,一旦我離開人世,所有過去我做的一切,得要找個人來幫忙,而當每一個細節都要委由別人做時,代價是多少?除了照顧家裡的食衣住行,因為當時房貸由我繳付,這林林總總所擔的責任,換算成金錢到底是多少?
這麼一想,我懂了,保障保額一定要足以把自己的身後事完成(約100萬元),並且照顧家人生活至少5年,倘1年約20萬元的基本開銷,就至少要準備100萬元,另外孩子的教育金、父母的孝養費,起碼也要備足300萬元,因此,保障保額500萬元是基本款、是最低要求,沒有任何轉圜餘地。
往後只要是我服務的保戶,就得要按照我的「規矩」來買,有錢沒錢都是500萬元,無一例外。預算充足,全部用終身壽險規畫;預算有限,投資型商品或定期險無妨;再不行,用意外險做規畫都好。總之,500萬元保障保額絕不能妥協。
回想我從事保險業碰到的第1個死亡案件,那是一個20幾歲的年輕女孩,周五簽單,周六就因為家裡瓦斯爆炸死亡;還有一位高中生,買了保額500萬元意外險,隔天畢業旅行騎車去宜蘭,被卡車擦撞當場死亡。昨天還在跟我談夢想、談責任,今天人就沒了。很殘忍,但,這是現實。
由於我對保障保額必須做足500萬元的堅持,所以兩個年輕的生命縱然太短暫,但他們的家人卻能得到起碼的照顧。終究保險沒辦法改變事件,卻可以讓可能發生的狀況改變。
人生在世,一定有個什麼責任在身上,怕死得太快、太突然,此時需要保險來扛起未完成的責任;也許有人會說我沒有任何負擔,一個人飽全家飽,幹什麼要買保障型的保險?事實上,人生在世,還怕「死不掉」,萬一發生全殘,保障保額500萬元,可以用來照顧自己,因為保險中,全殘視同死亡。
所以,500萬元保障保額一定要紮紮實實的放在心底。記住,寧可買得不夠完美,也絕不能不買,而且是當下、這一刻就要有這樣足額的保障。(整理:施禔盈)
李佳蓉
現職:磊山保經首席顧問
經歷:一九九○年進入保險業,曾任保誠人壽副總經理,有「保險天后」之稱。
得獎紀錄:包括國際龍獎IDA合計14次獲獎;保險信望愛獎入圍及得獎18次,其中3次為最佳社會貢獻獎,是業界最高紀錄;保誠人壽年度最佳通訊處冠軍8次,是業界唯一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