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到期策略,掌握長線投資成果
全球低利環境下,投資人追求收益的趨勢不變,因此防禦性強、不畏市場波動,又能享有固定收益的投資工具近年來大受投資人青睞。加上看好人民幣國際化趨勢及國人對人民幣資產配置需求,華頓投信順勢推出「華頓三年到期人民幣新興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採目標到期策略,不僅投資邏輯簡單,在投資標的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有機會回歸債券還本付息的投資本質,投資人不需煩惱進出場的時間點,也不用擔心期間市場風險及價格波動,可長期持有優質標的,有效掌握長線投資成果。
華頓投信表示,與一般主動型債券基金相較,目標到期債券基金可透過基金經理人的主動式管理,降低違約風險,確保到期收益之穩定性,另由於投資組合持債存續期短,對利率敏感度較低,受市場利率升息影響亦相對低。對忙碌、沒時間研究國際金融市場的投資人來說,為輕鬆簡單、低風險又兼具收益的投資工具,投資人從申購至持有到期滿,期間的價格變化雖然會對淨值造成波動,但隨著愈接近到期日,其市場價格將愈接近債券面額,投資人可獲得持有期間投資組合之債息收益。
華頓三年到期人民幣新興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經理人吳岳翰表示,中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人民幣匯價穩定,加上中國下半年即將召開中共十九大,中國官方預計仍將適時出手維穩經濟,人民幣走勢將有支撐。其次,隨著金融開放程度提高,人民幣國際化地位亦進一步鞏固,更有助離岸人民幣債市及貨幣市場穩定。目前離岸人民幣債券利率較中國境內債券高,尋求高息回報的投資者可留意離岸人民幣債券之投資契機。
華頓三年到期人民幣新興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投資於人民幣計價債券,投資組合以投資級別債券為主(約佔60%-70%),搭配強化收益之高收益債券(30%-40%),整體預估將持有30~40檔債券,平均債信維持在投資等級以上。基金成立三年到期後自動解散清算,將基金的淨資產還給投資人。投資人在持有這檔基金期間,可以選擇季配息、不配息。本基金由馳騁亞洲固定收益市場24年、債市經驗豐富的豐收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擔任海外顧問,經理人亦將結合海外顧問的在地優勢及市場專長,一同為投資人監控、管理市場風險,掌握收益成長機會。建議有理財規劃需求或有閒置資金的投資人,不妨利用投資期間明確、獲利空間相對明確的目標到期債券基金,鎖定收益,提升整體投資績效。
【華頓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風險預告書。銷售機構有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備索,投資人或可至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有關投資人及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前揭網站查詢。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風險收益等級為RR3,本基金係以總體經濟基本面為主要投資依據,進行各市場資產配置,以追求兼顧資本利得以及固定收益之報酬為目標。然而因為新興市場資金流動對市場造成的波動影響較大,因此本基金定位為中等風險之投資商品,適合追求固定收益之穩健型投資人。本基金可投資具私募性質之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類型債券包含下列風險: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風險請詳見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三年期滿即信託契約終止,經理公司將根據屆時淨資產價值進行償付,本基金非定存之替代品,亦不保證收益分配之金額與本金之全額返還。投資組合之持債在無信用風險發生的情況下,隨著愈接近到期日,市場價格將愈接近債券面額,然本基金仍可能存在違約風險與價格損失風險。本基金投資組合除執行信用風險部位管理以及因應贖回款需求外,將採取較低周轉率之投資策略,同時原則上,投資組合中平均債券到期年限以不超過基金實際存續年限(即三年期)為主。此外,本基金的存續期間(duration)將隨著基金的存續年限縮短而逐年降低,並在三年期滿時接近於零。投資人應特別留意,經理公司得於募集期間視本基金達首次最低淨發行總面額之情形而決定是否再繼續受理投資人申購。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閉鎖期後(即本基金成立日起九十日後)開放投資人申請買回,但基金到期日前之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買回費用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2%計算),並歸入本基金資產,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本基金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另本基金因計價幣別不同,投資人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於本基金成立日前,為該申購幣別金額除以面額計。於召開受益人會議時,各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之每受益權單位均有一表決權,不因投資人取得各級別每受益權單位之成本不同而異。受益人不得申請於經理公司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與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間之轉換。本基金成立屆滿二年後,而於本基金持有之新興市場債券到期時,經理公司得投資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同時不受信託契約第14條第1項第3款所訂「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之限制。所謂「短天期債券」係指剩餘到期年限在二年(含)以內之債券。本基金投資區域主要涵蓋新興市場或地區,各國政經情勢(例如罷工、暴動、戰爭等)或法令的變化,可能對本基金所投資之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係以分散投資標的之方式經營,在合理風險下,投資於有價證券以謀取長期資本利得及投資收益。惟風險無法因分散投資而完全消除,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可能產生之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社會或經濟變動之風險、商品交易對手及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與其他投資風險等。華頓投信已就可靠資料或來源提供適當之意見與消息,但不保證資料來源之完整性,如有任何遺漏或疏忽,請即通知本公司修正,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受僱人,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